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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

发布日期:2017-05-31  来源:巢湖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查看:629

巢湖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巢湖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

项目编号: 2017CHFZ0283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4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17年5月25日

一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展望工程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街绿波华园24#楼3-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柒拾壹万玖仟陆佰贰拾贰元整(¥:719622.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小型企业(详见附件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哈尔滨展望工程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业绩:

1、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农村居民点地籍测量调查建设(¥:638.8万元);

2、从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技术服务项目(¥:195.5万元);

3、威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技术服务项目(¥:187.2万元);

4、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项目(¥:32万元);

5、巴彦县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及数据库建设项目(¥:40万元);

6、哈尔滨市本级农村宅基地土地调查(1/500地籍测绘、权属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40.8万元);

7、虎林市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及数据库建设项目(¥:35.56万元);

8、哈尔滨市城镇(乡)土地调查(1:500地籍测绘数据库建设项目)(第一批)(¥:182万元);

9、哈尔滨市城镇(乡)土地调查(1:500地籍测绘数据库建设项目)(第二批)(¥:246.3万元);

10、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地类调查及数据库建设)(¥:188.5万元);

11、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地类调查及数据库建设)(¥:103.6万元);

12、佳木斯市本级村庄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158.08万元);

13、佳木斯市第二次城镇土地调查项目(¥:410万元)。

二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马鞍山测绘技术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中路1500号

中标(成交)金额: 柒拾柒万玖仟肆佰壹拾叁元伍角柒分(¥:779413.57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业绩:

1、休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项目(¥:377.36万元);

2、广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516.40万元);

3、祁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项目(¥:582.65万元);

4、宁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179.80万元);

5、固镇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设项目(¥:341.09万元);

6、肥西县城镇土地更新调查及城镇土地数据库更新建设工程(¥:51.43万元);

7、定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项目(¥:16.90万元);

8、肥东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数据库建设项目(¥:27.70万元);

9、宁国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暨数据库建设(¥:9.96万元);

10、安徽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当涂县)(¥:47.8703万元);

11、安徽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黟县)(¥:23.6532万元);

12、安徽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雨山区)(¥:6.1824万元);

13、安徽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花山区)(¥:3.7953万元);

14、合肥市土地登记中的地籍测绘一包(¥:40.2万元);

15、合肥市土地登记中的地籍测绘二包(¥:19.8万元);

16、合肥市土地登记中的地籍测绘项目(¥:48万元);

17、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张庄村、凤山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村地籍调查测绘服务项目(¥:50.152万元)。

三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辽宁地矿测绘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5号

中标(成交)金额: 柒拾叁万玖仟柒佰柒拾贰元捌角陆分(¥:739772.86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小型企业(详见附件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辽宁地矿测绘院))

业绩:

1、榆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1425.5686万元);

2、珲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447.988万元);

3、铁岭市清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142.78万元);

4、北票市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502.697万元);

5、本溪市溪湖区(含开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项目(¥:309.603万元);

6、敦化市土地调查确权项目(¥:237万元);

7、阜新市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169.66万元);

8、农安县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128.68万元);

9、克什克腾旗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测绘建库项目(¥:170万元);

10、东港市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项目(¥:205万元);

11、黑龙江省(松花江)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项目(¥:144.1万元);

12、黑龙江省(塔河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项目(¥:346.8万元);

13、抚顺市新抚区、望花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项目(¥:约200万元);

14、本溪县1:500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192万元);

15、法库县1:500城镇地籍测量(¥:100万元);

16、新民市城镇地籍测绘工程(¥:100万元)。

四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金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技园H座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 柒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7396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小型企业(详见附件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合肥合肥金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

1、巢湖市城区地籍测绘(修、补测)与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及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183.8万元);

2、霍邱县岔路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项目(¥:112.7万元);

3、霍邱县王截流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140.65万元);

4、黟县小城镇地籍测量与权属调查项目(¥:4.62万元);

5、六安市区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156万元);

6、来安县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18.6万元);

7、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92.6万元);

8、青阳县城区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10.8万元);

9、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44.6922万元);

10、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11.6万元);

11、五河县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13万元);

12、安徽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居巢区)(¥:72.0325万元);

13、安徽省第二次入地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蕉城区)(¥:44.7149万元);

14、铜陵市金土工程一期项目建设采购合同(¥:735万元);

15、黟县城区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5.77万元);

16、东至县县城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24.2万元);

17、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6.48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林玲、陈宏杰、刘元华、赵俊、章利敏

招标(采购)人名称: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 巢湖市

联系人: 李林玲

联系方式: 13005651767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

项目负责人: 潘工

联系电话: 1390565113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1390565113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8日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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