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资金使用跟踪监管,确保补助资金按规定用于PPP项目前期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加快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已签约项目的开工实施,确保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发改投资〔2016〕1014号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做好PPP相关工作,加快推进PPP项目签约实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401号)和《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6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1690万元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资金使用跟踪监管,确保补助资金按规定用于PPP项目前期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加快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已签约项目的开工实施,确保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请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6〕681号)要求,每月8号前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报送本批计划截止上月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2016年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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