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情况;(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各督导组对所联系市州灾后重建工作全程负责,直至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二)督导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督导工作由各地建委统筹协调做好安排衔接,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与督导组联络,督导的县市由督导组商地方确定。
鄂建办〔2016〕247号
各市、州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7月27日,省住建厅印发了《湖北省住建领域灾后重建行动方案》。为切实指导各地做好住建领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组建12个督导组,自8月10日开始赴各地开展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重点 (一)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二)城市损毁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桥梁、涵洞、供水、供气、排水、污水、环卫等)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三)建筑施工工地灾后复工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督导分组 第1组:李昌海同志负责孝感市。联络员万应荣(13871132696)、曾龙。
第2组:黄祥国同志负责荆门市。联络员王同初(13807137028)、谈华初。
第3组:金涛同志负责武汉市。联络员曹向东(13720389393)、叶兵。
第4组:童纯跃同志负责荆州市。联络员王云泉(13971268412)、洪盛良。
第5组:曲波同志负责咸宁市。联络员陈建军(13507180432)、石中林。
第6组:李斌同志负责黄冈市。联络员李晶杰(13971002181)、阮斌。
第7组:胡贵玉同志负责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联络员张明豪(15697170999)、张玉锋。
第8组:毕德立同志负责恩施州。联络员段昌虎(13396060051)、黄平。
第9组:张晓曦(18907167998)、库兵同志负责宜昌市。
第10组:舒和平(13807137028)、刘中强同志负责随州市。
第11组:杨东同志(13971658146)负责黄石市。
第12组:周松柏同志(13026344690)负责鄂州市。
三、有关要求 (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各督导组对所联系市州灾后重建工作全程负责,直至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做到“四个全覆盖”,即倒损房屋全覆盖、市政基础设施全覆盖、供水供气民生服务全覆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全覆盖。力争9月底前完成损毁供水厂、供气、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和道路桥梁的修复,11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任务。
(二)督导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深入灾区一线、深入企业、深入工地,全面了解受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情况,重点查看各地灾后恢复重建方案是否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是否分类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等。
(三)督导工作由各地建委统筹协调做好安排衔接,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与督导组联络,督导的县市由督导组商地方确定。
(四)督导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轻车简从,高效务实。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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