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尚未取得社长、主编岗位培训证书或已取得证书但超过5年有效期的社长、主编(含副职);(一)填写完整的《社长、主编岗位培训登记表》(附件3)或《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将学员一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右上角的“照片粘贴”栏内,须骑缝加盖新闻单位钢印;附件:1.社长、主编岗位培训报名表。
各报刊出版单位、记者站:
为加强报刊采编人员资质管理,提高新闻出版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结合我省新闻记者证申领工作实际和2016年新闻出版行业培训计划安排,我局将于近期举办报刊单位社长、主编、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社长、主编岗位培训证书或已取得证书但超过5年有效期的社长、主编(含副职);尚未参加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人员。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解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采编业务知识、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等。
三、报到和培训地点
天龙大酒店(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6号军工院内,黑龙江省军区八一招待所二部,乘坐地铁或公交车6路、14路、74路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站下车。)
报到地点:405房间
培训地点:二楼阳光大厅
四、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8月22日9:00-17:00
授课时间:8月23日至26日
五、相关费用
(一)本次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用。
(二)学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早餐、晚餐)。
住宿标准:标间340元/间/天(170元/人/天,含早餐和晚餐);套房600元/间/天(含早餐和晚餐);午餐费用由培训方负责。
如需住宿请于2016年8月17日15时前,将住宿费汇至黑龙江省军区八一招待所二部账户;将本通知附件5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连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报至省局人事处。入住须凭有效身份证明,一人一证。
户 名:黑龙江省军区八一招待所二部;
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昆仑商城分理处;
账 号:3500042209026915063。
六、报到前应提交的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6年8月12日前,将本通知附件1、附件2的电子表发至邮箱clz00922@163.com;纸表加盖出版单位公章,报至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
七、报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社长、主编岗位培训登记表》(附件3)或《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将学员一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右上角的“照片粘贴”栏内,须骑缝加盖新闻单位钢印;学员本人在“学员承诺”栏相应处签字;新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相应意见栏处盖公章(除原件外,扫描件、传真件、复印件等一概无效)。
(二)学员近期一寸彩照1张,背面写明姓名、所在新闻单位名称,并固定于报名表右上方,用于制发证书。
八、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采编岗位培训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此次参训工作。
(二)各单位要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
(三)学员要认真遵守学习期间的各项要求,课堂纪律、出勤情况、结业考试成绩将作为颁发相关证书的重要考核依据。
(四)培训期间,将组织学员结业考试,试题范围以培训内容为主,社长、主编免试。
九、附件电子版的下载
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http://www.hljgd.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本通知的结尾处,点击下载。
十、联系方式
(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
联系人:郭巍
电话:0451-88622767 13936695002
传真:0451-82898498
(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
联系人:曹玲孜
电话:0451-88622721 15904511963
(三)天龙大酒店
电话:0451—86105555、85500555。
附件:1.社长、主编岗位培训报名表
2.采编人员资格培训报名表
3.社长、主编岗位培训登记表
4.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
5.2016年社长主编采编人员培训班住宿登记表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8月8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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