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组对持有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2014年度年检。通过2014年度年检的实验动物许可证持证单位: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验动物研究中心。2014年通过验收,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新疆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组对持有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2014年度年检。经专家组现场对持证单位的设施内外环境、实验动物及其来源记录、实验动物饲料质检报告、国家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管理服务平台开具的质量合格证、从业人员上岗证书、从业人员体检记录及继续教育情况、实验动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方面进行检查后,同意11家持证单位通过年检和换证,1家单位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通过2014年度年检的实验动物许可证持证单位: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验动物研究中心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物研究所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6.新疆医科大学
7.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8.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
9.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联勤部药品仪器检验所
10.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申联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2014年通过验收,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
1.新疆华世丹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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