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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再次补充环保核查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05-23  来源: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查看:885

核心提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核查补充时段,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我厅对该公司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一、基本情况。加强日常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中国证监会: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核查补充时段,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我厅对该公司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结合枣庄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和相关证明,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草酸、硝酸、硝酸钠和草酸盐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

本次核查范围: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丰元天弘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核查时段:2012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7.5万吨/年草酸建设项目和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山东丰元天弘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精细材料扩建项目。

二、具体核查情况

我厅组织了对该公司在核查时段内履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以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及处置、日常环境管理、环境信息公开等各项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核查,并对群众信访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题现场核实,经审核,我厅认为该公司在核查时段内总体符合上市环保核查要求,原则同意通过环保核查。

该公司应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国家要求,加强对工业异味排放源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日常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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