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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3  来源:河北省卫生厅   查看:642

核心提示:为落实我省医改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卫生队伍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全科医疗服务水平,我委决定开展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培训期间,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乡村医生教育中心也将根据教学进度不定期安排抽查。

冀卫办科教﹝2014﹞6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为落实我省医改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卫生队伍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全科医疗服务水平,我委决定开展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岗乡村医生,全省共计培训人员40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

2014年6月至11月,共6个月;12月全省统一考试,2015年1月总结验收。

三、培训内容

培训教材为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编写、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教材》及配套视频课件。由省卫生计生委免费向每位学员发放。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个人自学为主、教师授课为辅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的学员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14学时(累计84学时)。以基层医疗机构为集中学习的固定场所,保证每月集中学习6学时。学员须对照课后练习题按照培训学时进行自学,定期安排教师辅导和考试。

五、培训要求

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培训的组织、辅导、考核、督查和总结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记录学员每月的学习内容、日期、参加辅导等情况,并上报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后于每月底前报省乡村医生教育中心办公室。

六、考核与督查

培训期间,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乡村医生教育中心也将根据教学进度不定期安排抽查。

培训结束后,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的重要内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省乡村医生教育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张哲 0311-87082808

省乡医办 张静如 0311-86265132

附件:1.2014年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人员分配表

2.2014年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学时分配表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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