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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7-05-22  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查看:1111

核心提示:《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解读。二是明确发展目标,推动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的三个转变,实体零售骨干企业带动示范作用增强,城乡流通服务体系完善,实现实体零售消费稳步增长。

《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根据要求,我厅会同有关单位在深入学习国务院文件精神、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一、有关背景

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发布,就实体零售受经营成本攀升、消费需求结构变化、网络零售快速发展等诸多因素影响,主要指标增速回落,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关店现象频繁发生的现象,提出了18条措施,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要求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意见要求。

二、办理过程

我厅按照省领导指示,在细致研究学习领会国办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一是召集零售企业座谈会,与省里骨干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学习了国务院文件精神,就当前实体零售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应如何贯彻等,进行了充分交流,了解企业当前亟待需要政府协调落实的共性问题。二是发文商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等27个单位提供落实国办文件的具体措施。三是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拟定了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市政府的意见,根据修改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方案(送审稿)》融合了国办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主体体现以下特点:一是注重政策的创新性。如针对城市实体零售网点密集扎堆过度的现象,提出开展城市商业面积监测预警工作,引导企业有序投资。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时,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现有资源建设符合规划的集销售、配送、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以此降低企业的投资建设成本。加大对网上零售额统计方法制度研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限额以上一套表统计范围。二是注重引导跨界融合发展。鼓励商贸、供销、图书等实体零售企业加强业务合作,与金融、市政等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共享资源。鼓励线上线下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鼓励零售企业与创意产业、文化艺术产业、健身娱乐业、餐饮业、会展业、旅游业融合发展,实现跨行业联动。三是政策细化明确。如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实体零售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四是简政放权优化环境。如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杜绝以任何形式对连锁企业设立或变更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设置障碍。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程序,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扩大满足需求的进境食品终审权类别,简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审批手续。减少对城市配送车辆停靠限制措施,给予城市配送车辆必要的停车便利。进一步减少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在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减少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落实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零售企业使用冠名发票、卷式发票,大力推广电子发票。

主要内容:《实施方案(送审稿)》共12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确立遵循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等基本原则,引导和推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二是明确发展目标,推动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的三个转变,实体零售骨干企业带动示范作用增强,城乡流通服务体系完善,实现实体零售消费稳步增长;三是加快调整实体零售网点布局,从开展城市商业面积监测预警、加快推进各地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商业基础设施、支持各类流通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等方面引导企业有序退出城市核心商圈;四是加快推进城乡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商贸、供销、图书等不同类流通龙头企业间加强业务合作,与金融、邮政、电信、市政等对接,共享资源,叠加实体终端的服务功能,鼓励参与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五是深化品牌产品建设,发挥合力作用促进安徽知名品牌创建和宣传,扩大品牌产品销售,鼓励各地建设特色商业街,增强商业聚集和辐射能力;六是引导企业创新经营,从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供应链资源整合、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城市共同配送等方面予以推进;七是促进跨界融合,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鼓励零售企业与创意、餐饮、旅游等融合发展,实现跨行业联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八是营造良好服务环境,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手续,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程序,简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审批手续,减少对城市配送车辆停靠限制措施,减少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和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推进实体零售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等;九是强化规划引领,发挥商业网点发展建设规划的引导作用,做好实体零售设施布点、布局的衔接,做好实体零售设施规划管控,保障商业网点发展建设用地;十是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坚决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落实好各项减税政策;十一是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在产业发展基金、消费信贷、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等方面予以支持;十二是加强公平环境维护,建立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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