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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方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01-16  来源: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查看:661

核心提示:六、原则同意门急诊楼采用框架结构、住院楼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抗震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重点类设防。八、原则同意建筑单体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系统和节能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复核相关设计;九、原则同意消防设计,建筑防火等级为一级、火灾报警系统一级。

大方县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查大方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方发改报【2013】51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四层门急诊综合楼953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住院综合楼16730平方米;以及手术室、医疗废物收集和污水处理设施、配电设施及室外工程等。

  总建筑面积26260平方米,其中:门急诊部5490平方米、住院部9010平方米、医技科室3920平方米、药剂科室1910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2110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970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1150平方米、地下室1700平方米。建成后医院床位达到300张。

  二、项目建设于大方县大方镇金龙新区白石村。

  三、原则同意医院总平面、功能分区和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完善室外工程设计。

  四、原则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按照相关规范复核和优化相关设计。

  五、同意建筑的立面设计。

  六、原则同意门急诊楼采用框架结构、住院楼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抗震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重点类设防。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复核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七、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桩基。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相关规范等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八、原则同意建筑单体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系统和节能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复核相关设计;完善全院变配电系统设计。建筑防雷等级为二类。

  九、原则同意消防设计,建筑防火等级为一级、火灾报警系统一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和完善设计。

  十、完善环保、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收集设施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执行。

  十一、该项目合理工期为一年半。

  十二、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771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四制”,控制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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