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省管企业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了建筑业企业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3日。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省管企业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建管处咨询。
联系地址:长沙市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斜对面)
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电话:政务中心:0731-88950291 联系传真:0731-88950063
附件:1、2014年第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2、2014年第1批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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