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省航务工程公司等200家企业符合延期条件,湖南省联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117家企业不符合延期条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三、补充申报信息的,申请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补报有关信息(请在传真或邮件标题中注明“XX批企业新申报(延期)信息补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关于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4〕299号)和《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194号)要求,对受理的第90批共71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和第51批共317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进行了审查,其中湖南典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新申报合格,湖南泰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不合格;湖南省航务工程公司等200家企业符合延期条件,湖南省联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117家企业不符合延期条件。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3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3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补充申报信息的,申请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补报有关信息(请在传真或邮件标题中注明“XX批企业新申报(延期)信息补报”)。
联系电话:0731-88950145 传 真:0731-88950063
电子邮箱:86673398@qq.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16日
附件:1. 湖南省第90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汇总表(公示)合格.xls
2. 湖南省第90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汇总表(公示)不合格.xls
3. 湖南省第51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审查结果汇总表(公示)合格.xls
4. 湖南省第51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审查结果汇总表(公示)不合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