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服务  国际人才   正文

关于命名第十一批省级生态乡镇和第五批省级生态街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6  来源: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查看:400

核心提示:根据《浙江省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09〕74号),经我厅核查和公示,决定命名桐庐县江南镇等33个镇(乡)为“省级生态镇(乡)” ,命名建德市更楼街道等46个街道为“省级生态街道 ”。


各有关市、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浙江省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09〕74号),经我厅核查和公示,决定命名桐庐县江南镇等33个镇(乡)为“省级生态镇(乡)” ,命名建德市更楼街道等46个街道为“省级生态街道 ”。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为建设 美丽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第十一批省级生态乡镇名单

2.第五批省级生态街道名单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月10日

附件信息:
    ATTE44E4.doc

    ATTB4MPL.doc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1.0495s ( Load:0.0036s Init:0.0344s Exec:0.9877s Template:0.0238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75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