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北碚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遗失声明。兹有下列《重庆市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规定予以声明作废。权利人。身份证号码。土地性质。土地座落。证号。北碚区歇马镇莲池村易家湾组。碚集建(1991)字第013201号。
北碚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遗失声明 | ||||||
兹有下列《重庆市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规定予以声明作废。 | ||||||
编号 | 权利人 | 身份证号码 | 土地性质 | 土地座落 | 证号 | 备注 |
004 | 袁正金 | 510215195010255014 | 集体 | 北碚区歇马镇莲池村易家湾组 | 碚集建(1991)字第0132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