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为挂牌科技型企业提供的服务。辽宁股权交易中心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的特点,将积极对接工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银行等融资机构,为挂牌企业提供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在内的权利质押融资,并建立融资风险保证机制,实现无担保机构介入的融资模式,降低挂牌企业融资费用,实现快捷融资。
辽科发[2014]1号
各市及绥中县、昌图县科技局,金融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地方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资金投资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省科技厅、省金融办联合推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开设“科技板”,打造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提供挂牌、融资相关服务。现就推动科技型企业挂牌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板挂牌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鼓励以下科技型企业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大学科技园、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区内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有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中具有知识产权、人才、技术、先进商业模式、市场渠道优势的优秀企业。
(二)上述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向中心提出挂牌展示申请:
1.最近12个月营业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
2.最近24个月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2000万元;
3.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且最近12个月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4.最近12个月银行贷款记录良好或有专业投资机构投资;
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为挂牌科技型企业提供的服务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是我省唯一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股权交易市场,为全省企业提供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等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中心设置“科技板”为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核心竞争力展示、投融资以及企业股权、私募债券和其他权益类产品转让等服务,帮助企业规范发展并推荐到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等。中心的证券公司、银行、投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融资担保机构等合作会员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中心的具体业务功能:
(一)发行私募债融资。挂牌企业直接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备案即可发行私募债融资。企业可自行寻找投资者,或由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协助寻找承销机构、投资人等。
(二)引进战略投资者。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可协助挂牌企业对接国内PE、VC等投资机构,通过不同层次和规模的现场路演,实现投融资双方具体对接。
(三)设立科技基金。省科技厅、金融办及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将积极推进针对科技板的专项投资基金的设立,并由专业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运作。基金将主要认购科技板企业发行的私募债券,也可以股权方式投资挂牌企业。
(四)质押融资。辽宁股权交易中心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的特点,将积极对接工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银行等融资机构,为挂牌企业提供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在内的权利质押融资,并建立融资风险保证机制,实现无担保机构介入的融资模式,降低挂牌企业融资费用,实现快捷融资。
(五)建立转板及公开发行上市的便捷通道。根据国务院安排,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直接转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此外,通过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不同类型会员单位为挂牌企业提供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等专业服务,为挂牌企业转板及公开发行上市打下良好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各市科技局负责筛选和推荐企业,各市金融办给予指导和协调,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给予业务培训和服务。原则上沈阳、大连首批推荐企业各不少于60户,其余各市不少于20户,绥中、昌图县各不少于3户。
(二)各级科技部门对进入中心挂牌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在各类科技项目安排上要优先给予支持,鼓励科技专家为挂牌企业开展服务工作。
(三)各高新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大学科技园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准备相关挂牌申请材料。
(四)各级金融办对中心开展的各项业务要给予支持,做好与中心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各金融机构和各类投资管理机构加强对挂牌企业的服务,促进科技型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优先支持挂牌展示企业融资,优先安排挂牌企业成为上市后备企业。
(五)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要为科技型企业挂牌建立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创新融资产品,创新交易方式和手段,切实为挂牌企业提供服务。
(六)各市及绥中县、昌图县科技局和金融办要积极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于1月28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报省科技厅和省金融办。企业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春光 联系电话:024-82722061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苑 学 联系电话:024-86905126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盛 利 联系电话:024-23983422
附件:科技板企业挂牌申请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
本文引用:http://www.lninfo.gov.cn/kjzx/show.php?itemid=443209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