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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LED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1-08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查看:215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LED项目已由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LED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1招标范围: 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LED项目;

招标编号:201401

1、招标条件1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LED项目已由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LED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 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LED项目;

2.2招标内容:总队办公楼LED显示屏及配件;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

2.4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一楼(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2.5工期:15日历天;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20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6)预算价作为最高控制价,预算价为118859元,报价超过最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本合同实行包干价,含LED全套设备及软件(电脑除外)。

3.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一楼(晋安区前横路127号)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2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一楼(晋安区前横路127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办公楼一楼(晋安区前横路127号)公告栏和福建省司法厅网站(网址:www.fjsf.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

地址:晋安区前横路127号;邮编:350014;

电话:13950403311; 联系人:曾先生。

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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