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统一报送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示。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01月03日至2014年01月09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统一报送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 7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斜对面)
邮 编: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075 88950072
附件:2013年第十五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省审批).xls
2013年01月03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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