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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2  来源:四川省水利厅   查看:370

核心提示:各地各单位对照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对各自工作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复查排查。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上旬,省水利厅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情况,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四川省水利厅。


各市(州)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省安委办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1月底,在全省水利行业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回头看”,逐地区、逐单位、逐环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督办力度,实现排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杜绝水利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确保水利生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各地各单位对照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对各自工作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复查排查。重点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情况,已检查项目是否存在盲区和死角,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水利工程运行应急预案和安全巡视情况。

  还包括农村水电站“两票三规四制”执行情况,水文测船救生设备、涉水作业安全防护、流量测验缆道设施等安全状况,水利工程野外勘察作业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水利科研院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防毒、防爆、防火、防雷、用电等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等。

  三、方法步骤

  (一)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各地各单位要深入组织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照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和“回头看”重点,逐项进行摸排复查,重在消灭死角、强化措施、靠实责任、消除隐患。

  (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检查

  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上旬,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各专业部门组成检查组,选派相关领域专家参加,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法,有针对性地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冬季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省水利厅督查

  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上旬,省水利厅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情况,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员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更大的力度、更扎实的作风、更严厉的要求,深化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

  请各市(州)水务局、省农水局、省地电局、省水产局、省水文局、省水保局于每月1日、11日、21日前将旬报统计表(见附件1、2)按时报送省水利厅安全监督处,并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回头看”工作总结报送省水利厅安全监督处。其它厅直单位于2014年1月11日前将“回头看”自查情况报表和工作总结报送省水利厅安全监督处。

  联系人:樊洋  电话:028-86939381

  

  附件:1. 大检查“回头看”旬报表

   2. 大检查“回头看”重大隐患旬报表

  

  

  

   四川省水利厅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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