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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坚决刹住中秋国庆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广西省水利厅   查看:216

核心提示:9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不准违反规定借用下级单位车辆、公车私用;

  9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在建章立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但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要求上来,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做到态度不变、力度不变、标准不变、要求不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中秋国庆节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八个不准”:不准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不准接受礼金、礼品、购物卡和土特产品;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健身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借用下级单位车辆、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开展各种节庆活动;不准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严格遵规守纪,坚持廉洁自律,真正把八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督促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落实规定方面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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