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如对审批意见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13年9月7日前报送到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已公示的审批意见,如有异议的,均可向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桂水质监[2013]4号)的精神,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核小组对申报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的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等3家单位(见附件一)和申请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延续的河池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等4家单位(见附件二)进行了评审。经厅领导批准,现将审批意见在广西水利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5日。如对审批意见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13年9月7日前报送到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已公示的审批意见,如有异议的,均可向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
联 系人:刘 良
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电话:0771-2185654
传 真:0771-2185773
2013检测资质公示 -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