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服务  知识产权   正文

南岸区土地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南岸国土声明〔2014〕005号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查看:228

核心提示:重庆市南岸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土地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南岸国土声明〔2014〕005号。兹有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布遗失声明。证书编号。声明人。南岸区南坪南路17号C座15-1号。南国用(2003)字第002983号。特此声明。2014年1月15日。

重庆市南岸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土地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南岸国土声明〔2014〕005号

兹有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布遗失声明。

序号

土地

使用者

坐落

证书编号

声明人

1

张晓燕

南岸区南坪南路17号C座15-1号

南国用(2003)字第002983号

张晓燕

特此声明

2014年1月15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3000s ( Load:0.0024s Init:0.0078s Exec:0.2689s Template:0.0209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76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