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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奎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上强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青海省监察厅   查看:227

核心提示:省政府召开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在会上,省纪委常委田奎代表省纪委监察厅就加强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省政府召开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在会上,省纪委常委田奎代表省纪委监察厅就加强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田奎指出,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考生为本,以群众利益为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推进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特别是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坚持录取阶段资格联审、投档信息“封存”、全面公开招录信息等制度,坚决封堵“高考移民”,禁止“点招”,及时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有力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切实利益,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田奎强调,要加强对各级招生公务人员的政策教育、廉洁教育、诚信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风险意识、廉洁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坚持和完善以招生“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认真总结高考“阳光工程”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和责任机制。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招生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高校招生章程,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的职责意识。

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高考招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加强对考场秩序、监考纪律、计划调配、投档退档、录检审核、特殊专业招生和追加招生名额的使用等关键环节和“六严禁、十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对招生录取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徇私舞弊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触犯法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要设立专门的接访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高考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切身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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