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省第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青海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青海省行政效能投诉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切实将郝鹏省长就贯彻落实的重要指示落实到位,进而提升我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整体水平,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于2013年6月5日至6日,联合举办了两个《办法》专题培训班。
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省第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青海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青海省行政效能投诉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切实将郝鹏省长就贯彻落实的重要指示落实到位,进而提升我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整体水平,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于2013年6月5日至6日,联合举办了两个《办法》专题培训班。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为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定了周密的培训计划。全省8个州(市、地)和省直各部门监察局(处)长以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同志共33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为期两天,重点讲解了两个《办法》的立法背景及法条解读。内容涉及如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控和教育监督等制度;如何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如何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优化政务环境,提升工作效率;如何将行政效能监察贯穿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推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并就全省各级监察机关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出要求。培训班还组织听取西宁市监察局行政效能工作经验介绍;实地观摩西宁市城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市车管所开展效能监察的有关情况。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此次培训班旨在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全省各级监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水平。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结合实际工作和相关要求,将对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行政效能监察中发现的决策失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处置失当、效率低下等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为抓好《青海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的贯彻落实,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就切实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近期筹编印以两个《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手册》。6月底前将召开由中央驻青、省垣新闻媒体和特邀监察员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就《青海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立法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
供稿:效能室 编辑:刘承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