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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查看:398

核心提示: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我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施工企业定期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我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做好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通知》明确了进一步做好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规范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进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委托银行将农民工工资按月汇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建立清偿欠薪责任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管理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二是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加强施工企业投标资格预审,取消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投标资格;建立工资保证金账户制度,专项用于偿付拖欠工资;加强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计入企业信用档案,把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严重不良行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上向全社会公布。三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定期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项目法人定期清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督查,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建立清欠档案,督促责任单位立即足额支付工资;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的处罚力度,并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晋升等方面进行限制。四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健全举报投诉受理程序,及时受理投诉案件并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科学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通过调解的方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阶段;加强要情报告工作,发生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通知》强调,2014年春节将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企业保证、项目法人督办、主管部门监管”的保障机制,落实责任,发挥合力,要以使用农民工较多、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施工企业为重点组织全面排查,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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