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二、请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规范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利用等环节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积极消除污染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四、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监测计划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并严格执行,从2014年起每年向西宁市环保局报送一次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情况。
青环发〔2013〕623号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批复
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青铟字〔2013〕第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基本达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同意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Q6301220005,核准有效期为壹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经营方式为收集利用,经营类别为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含铅废渣(HW31),总经营规模为20000吨/年。
二、请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规范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利用等环节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积极消除污染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厂区跑冒滴漏等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积极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年底前完成承诺书中环保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监测计划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并严格执行,从2014年起每年向西宁市环保局报送一次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情况。
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并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013年12月31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西宁市环境保护局,西宁市环保局甘河分局,省环境监察总队,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