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服务  知识产权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查看:213

核心提示:根据司法部《关于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21号)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宁司发[2006]45号)要求,为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宁司发〔2010〕35号 

关于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和

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五市司法局:

今年是“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总结考核验收年。根据司法部《关于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21号)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宁司发[2006]45号)要求,为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结合“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进程,全面检查验收“五五”普法以来的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促进我区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服务大局。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把“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服务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我区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要充分了解掌握五年来各单位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真实情况,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查找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要以检查验收为契机,研究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新形式,新任务,把握司法行政系统对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的根本需求,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手段和形式。

(三)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按照地方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领导,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将地方、部门的自查与上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四)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特点,确定检查验收的重点、检查方式。自治区司法厅重点是对厅直各单位的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重点接受当地政府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                                                

三、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全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和执法依据梳理、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情况,依法决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情况、行政处罚、复议、应诉和赔偿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经费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

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检查结果分为不达标、达标和优秀三个等次。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在进一步细化、量化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检查验收标准或考核评估办法。

四、检查步骤、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3月底开始,年底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4月中旬。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全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总结验收实施意见及检查验收标准,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全系统工作统一要求,成立组织,制定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自查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全系统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验,6月中旬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司法厅法制工作处,6月下旬汇总报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司法厅组织检查验收组,赴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应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各单位在自查和检查的基层上,对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于8月中旬报司法厅法制工作处,9月汇总报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

(四)迎接检查阶段:7月-9月底。各级各部门根据检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集中精力做好宣传、报道、档案资料整理等各项准备,迎接司法部和自治区的考核验收工作。

(五)总结评比阶段:10月-12月底。各单位、各部门要挖掘树立普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先进典型,逐级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推荐及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并推荐上报全国及省级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纳入本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抓好组织落实。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组织他们对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标准,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把《规划》和《决议》的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结合实际,做到工作有分工、有落实,抓住本次检查验收工作契机,自查自纠,总结提高。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三)明确责任,保证效果。各单位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各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既要避免漏管漏查,又要避免多头、重复检查。严格按各阶段时间安排,按质、按时组织实施,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寻找不足。尤其在文件、档案及资料上做好梳理和规范,夯实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加强与本地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媒体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全系统民主法治建设成就,宣传普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成绩,为深化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查漏补缺,整体推进。通过“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化水平,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普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各单位在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的同时,全面了解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现状,积极探索研究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特点、规律、形式和方法,认真总结,科学评估,特别要注重运用科学发展、求实创新的观点,积极探索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新途径、新经验、新方法,努力实现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为深化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为“六五”普法和“二五”依法行政规划的论证和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附件:“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标准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标准

(共同部分)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验收项目及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扣分因素

 


一、组织领导

6

 




 

1

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健全,依法行政职能作用务实发挥

2

有领导小组、职能机构成立的文件资料的得 1 分;期间领导及机构无违反法律法规及纪律规定的得 1 分




 

2

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的重要工作议程,及时研究部署工作计划、解决具体问题

2

有定期召开会议贯彻意见,目标明确的1分,成效可以量化检查(制定了自评标准)的1分




 

3

能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 “五五”普法规划或依法行政计划以及年度工作目标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有部署检查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

2

部署、检查及总结有相关记载、依据,且比较齐全的得满分;发现弄虚作假扣2分




 


二、保障机制

8

 




 

4

普法依法行政机构制度或职责健全,工作规范。

2

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机构、人员、制度,职责明确;保持一定期限(最少一年)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有具体的文件规定的得1分。两项以上落实不到位扣除1分




 

5

专职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及“五五”普法工作工作情况熟悉,数据掌握

1

熟悉本部门(单位)普法依法行政情况各项工作数据的得1分,




 

6

“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以来各种资料、文档齐全,整理达标,查找便捷,交接规范

1

能按档案管理规定收整相关资料,存档文件齐全、完整,编码编目规范,记载清楚得满分




 

7


普法依法行政经费列入了部门(单位)计划或有经费额度能保障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1

“五五”普法,依法行政,法律执行科学规范,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8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奖惩制度,作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与评选创优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3

有奖惩制度得1分,没有不得分;开展年度考核并与目标责任挂钩并有相关文件资料得2分,没有不得分




 


三、法制教育

10

 




 

9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自学、培训、考试、考核、述职评议制度,推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2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自学、培训、考试、考核、述职评议制度3项以上得1分;把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的得1分




 

10

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及干部学法档案制度(包括中心组每次学习“一法一条例”制度)

3

建立 5项以上相关制度的得2分,3项以上得1分,3项以下不得分;制度落实情况较好,有相关记录的得1分




 

11

在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中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执法培训。

2

有年度学习安排得1分,人员有学习(法律)记录得1分,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法律观念增强,执法水平提高(调查测评90%以上的满意度)




 

12

认真开展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

2

年度培训记录齐全的得1分;将学法用法作为上岗(任职)培训、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考核奖惩内容的得1分




 

13

积极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1

有安排部署、活动记录、信息简报等得2分




 


四、法制宣传

10





 

14

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学校、企业”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2

有实施意见、安排、检查、总结和考核得1分,有其中3项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活动得0.5分




 

15

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其他各种活动

2

积极参加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5分,少参加1次扣1分




 

16

积极组织开展所属系统、行业、基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意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全行业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

有开展各种活动计划、总结、信息、检查记录得2分。开展各项活动次数少、内容不丰富、效果不明显的酌情扣分




 

17

大力推进法制文化建设,法制宣传面扩大,社会认知度和关注度提高

3

随机抽查(85%了解的)的2分,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专栏、壁报、网络、杂志等宣传载体的得1分




 

18

重视普法依法治理信息报送工作,能够及时上报普法依法行政各类信息

1

根据实际报送情况打分




 


四、依法治理

11





 

19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制定部门(单位)依法治理规划、实施意见或指导性文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指导检查        

2

有依法治理规划、实施意见或指导性文件得 1分;能认真组织、经常进行检查得 1分




 

20

实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决策法律咨询机制

3

需要公开承诺的服务项目和办事程序能明示上墙或采取了公告、提供查阅服务等方式得1分;有法律咨询制度得2分;




 

21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行业、部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行业部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2

规章制度健全得2分,行政执行力效力不高扣1分。干部职工制度不落实的,情况属实的不得分




 

22

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难、热点问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行业专项治理活动,整顿效果显著  

2

能及时发现、了解、查处问题的得1分;开展了行业专项治理活动并能取得实效的得1分




 

23

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促进工作不断提高

2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的得1分;有年度考核的得1分




 


部门小计

45





 

“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标准

(机关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验收项目及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扣分因素

 


五、 依法行政

55





 

24

按《纲要》、《决定》《规划》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积极推进本系统本部门的的依法行政体制改革

6

没有依法行政年度计划的扣2分,没落实上级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扣2分;未制定落实《纲要》《决定》《规划》长期安排的扣2分




 

25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上报实施方案和年度总结、组织考核和兑现奖惩

6

无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扣1分;未成立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制定考核方案的扣1分;没有专项考核目标的扣1分,不按时上报总结的扣1分,不兑现奖惩的扣1分




 

26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关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违法行政案件的受理查处、错案追究和督察反馈等层级监督制度

8

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不全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分;其他缺一项扣1分(计6分)




 

27

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畅通,规范执法;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10

对规范性文件的“废  改  立”时效性不强的扣6分(每项2分) ;对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未及时纠正的扣1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按要求备案审查的一件扣2分;发文登记不健全的扣1分




 

28

积极转变职能,改革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公示、告知、听证、一个窗口对外、许可检查档案、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罚缴分离、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做出的各类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公正

10

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梳理工作的扣2分;不进行执法公示的扣2分;未按行政收费的项目、范围、标准等规定收取费用的,发现一次扣1分(计2分);执法文书不规范或实体违法每发现一处扣1分;不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扣1分;重大处罚未按规定备案的一次扣2分;




 

29

及时纠正本单位存在的执法违法问题,并依法追究执法违法者的行政责任

5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认定行政行为实体或程序违法每发现一次扣1分;违法行为不及时纠正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计2分);不依法追究执法违法者的行政责任的扣2分




 

30

执法人员做到100%持证上岗;有规范的执法人员档案

5

执法人员无证执法每发现一人次扣0.1分(最高1分);未建立执法人员档案的扣2分;不按规定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每缺一人扣2分




 

31

自觉接受来自行政系统内外部的各类监督,有错必究。重视社会评价和法制环境建设,部门形象好

5

内外部投诉存在问题查证属实的每发现一次扣0.5(总分2)分,执法态度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1(总分3)分




 

注:《纲要》即国务院制定的《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划》即《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自治区司法厅《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标准

(基层执法)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验收项目及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扣分因素



五、 依法行政

55






24

按上级部门制定的规划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向主管单位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积极推进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5

没有依法行政年度计划的扣2分,没落实上级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扣1分; 按要求定期汇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较好的加2分





25

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责任制,行政执法考核目标、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组织考核和兑现奖惩

10

无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扣2分;未成立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制定考核方案的扣2分;没有专用考核目标的扣2分,不按时上报总结的扣2分,不兑现奖惩的扣1分





26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关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违法行政案件的受理查处、错案追究和督察反馈等层级监督制度

5

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





27

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畅通,规范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10

对本部门应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没有收集整理记录的扣1分;对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未及时纠正的扣1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按要求备案审查的一件扣2分;发文登记不健全的扣1分





28

转变工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严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执法干警以各种名义收受当事人及罪犯、劳教人员的钱物和宴请;严肃查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及时查处、纠正执法不公,办人情案、人情证和打、骂、体罚罪犯、劳教人员的行为。

5

对在基层工作的法律服务人员的行政执法、刑法执行及法律服务等事项执法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按投诉查实的每件0.5分(总分3) ,建立法律执行、行政执法自评监督制度(机构和执法人员均有)得2分





29

及时纠正本单位在刑法执行、行政执法及行政管理行为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无规可循的问题,并依法追究执法违法者的行政责任和办事责任

10

刑法执行、行政执法认定行政行为实体或程序违法每发现一次扣1(总分5)分;违法行为不及时纠正的每发现一次扣1(总3)分;不依法追究执法违法者的行政责任的扣1(总2分)分。





30

执法人员做到100%持证上岗;有规范的执法人员档案

5

执法人员无证执法每发现一人次扣0.2分(计2分);未建立执法人员档案的扣1分;不按规定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每缺一人扣2分





31

注意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把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作为上岗培训、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考核奖惩的一项重要内容

5

注重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得(有组织教育培训考核记录)2分;把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融入上岗培训、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考核奖惩工作得3分





“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标准

(协会、学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验收项目及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扣分因素

 


五  普法工作实效

55





 

24

建立适于学会、协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本质特征、基本要求和发展规律,发挥学会、协会等组织在宣传普及法律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教育效能

5

协会、学会对行业普法教育有具体的安排、指导系性的意见的加2,组织检查的得3分,




 

25

结合协会、学会等组织特点,认真制定普法教育工作安排,开展法制教育专项活动,使普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

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并实施了普法教育工作安排得1分;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专项活动得1分;普法工作能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参加集体宣传活动)得3分




 

26

总结经验方法,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通过一些有效措施,严格各协会、学会等组织机构人员的管理制度,依照规定努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

10

机构、人员有学习制度和记录的加2分,对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出现违纪未及时履行管理处罚职能的按投诉每起扣1分(总3);建立依法诚信执业自评管理制度的加2分,严格进行考核评价的得3分;




 

27

结合社团、协会,学会等组织单位的具体工作,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讨,开展法律讲座、法制报告会等活动,提高人员的法律素质

5

能结合工作,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讨得2分;开展法律讲座、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得2分;协会、学会人员的法律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得1分




 

28

加强服务对象的教育指导,通过行业机构组织的管理作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10

能加强服务对象的法制教育指导得3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受众逐年提高的得3分;服务对象的依法服务工作显著提高,违法投诉案件逐年减少得4分




 

29

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协会、学会在经济、文化、教育、扶贫等领域学习宣传普及法律的特殊职能作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的法治进步

8

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禁毒宣传、综合治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3分;能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特殊管理职能作用得2分;能充分利用网络、煤体等方式宣传行业服务,承诺依法办事的3分




 

30

探索建立行业组织的学法用法制度,发挥行业在法制教育中的带头作用,加强诚实守信、依法执业、依法维权、服务为民的针对性教育,不断提高行业组织的学法用法水平

5

建立了协会学会等组织学法用法依法管理制度完善得2分;不断规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2分;自觉开展诚实守信、依法执业、依法维权、服务为民的针对性教育得1分




 

31

不断办好期刊、网络、信息简报、专栏等载体,积极利用法制宣传活动,落实“法律六进”工作

7

办好期刊、网络、信息简报、专栏等载体得4分;利用社区、集市等群众密集区,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重活动效果好的得3分




 

“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标准(学院)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验收项目及内容

评分标准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扣分因素



五、普法工作实效

55






24

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

9

有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的得2分;有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的2分,年度计划、五五普法期间的落实情况好得2分。有检查记录的得3分。





25

建立教师、员工和学生学法用法制度,利用校报、局域网、宣传栏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

制定各项制度得2分;宣传载体得到有效利用得2分;学生了解五五普法的宣传内容得3分;经常组织师生参与社会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得3分。





26

能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讨活动,积极参加区内外各类法学理论研讨交流活动,研究成果获得奖励

10

能定期组织本校开展法学、法治理论研讨活动得4分;每年组织参加区内外法治理论研讨交流活动得2分;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的5篇以下得2分,5篇到10篇得3分,10篇以上得4分。





27

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划和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依法决策、校务公开

10

制定依法治校规划得1分;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得 3分;依法施教,依法育人水平显著提高得 1 分;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校务公开得到落实得 3 分;法律顾问制度得到落实,且发挥作用的得2分。





28

经常性开展针对师生的法制宣传讲座、培训等法制宣传宣传活动

8

每年组织法律专题讲座或培训2次以上得3分;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的得2分,参加活动人数平均达到全校师生人数85%以上得3分。





29

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校内治安状况良好。

8

校内治安状况良好,5年内未发生刑事案件得8分,发生1起不得分。





 

合   计

100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2826s ( Load:0.0025s Init:0.0078s Exec:0.2500s Template:0.0223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91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