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广西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规划》、《广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十二五”实施方案》、《广西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等,不断完善农村水利规划体系。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设区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自治区党委群团类单位公众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13〕46号)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绩效考评有关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存在问题
(一)关于加大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等问题。
(二)关于防洪方面希望考虑地实际情况等问题。
(三)关于加强监督一些项目招投标的管理,招投标部门要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的建议方案等问题。
二、责任措施
(一)关于加大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等问题的责任措施。
1.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广西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规划》、《广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十二五”实施方案》、《广西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等,不断完善农村水利规划体系。
2.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根据国务院审批通过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以及《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加快解决1779.64万人(农村居民1506.9万人,农村学校师生272.74万人)饮水不安全人口。
3.进一步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自治区财政“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冬春水利建设,各市、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4.进一步探索水利投资补助机制。在多渠道大幅度提高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民筹资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二)关于防洪方面希望考虑地实际情况等问题的责任措施。
1.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力度。项目设计方案审批前经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就项目设计方案与城镇建设规划和征地拆迁等问题进行协调确认,确保项目设计方案达到“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生态和谐、经济易行”的要求。
2.进一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求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审查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深入工程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征地拆迁指标,做到工程技术方案与征地拆迁方案综合考虑,对征地拆迁难度大的地方,尽量减少征地拆迁指标,降低工程实施难度。
(三)关于加强监督一些项目招投标的管理,招投标部门要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的建议方案等问题的责任措施。
1.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等必须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上公布,项目代理机构的抽签、评标专家的抽取、开标和评标等招标过程接受项目所在地的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市水利等部门派出的监督人员的监督,评标工作全程监控和录像。
2.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锤炼道德修养,提升思想境界,增强综合素质,提高技术水平,认真做好公益服务工作。
三、工作进展
(一)农村水利方面,实现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在河流治理方面,做到项目设计方案与城镇规划充分融合。
(三)在建设管理方面,实行水利建设“压证”管理制度和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备案制度。
四、整改效果
(一)农村水利有了新进展。在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累计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23.95亿元,解决35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在基层服务建设方面,新建恢复453个乡镇水利站,实现全区全覆盖。在小农水重点县方面,获得中央财政共第五批23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中央财政安排广西小型农田水利资金达15亿元。
(二)河流治理有了新突破。“123” 项目被水利部、财政部绩效评价为“优秀”等级,获中央奖补资金1.23亿元;“178”项目通过水利部、财政部绩效评价;“328”项目完成前期工作260个、主体工程85个;全年治理河长603公里,建成堤防护岸395公里,清淤河道30公里。
(三)建设管理有了新提高。加强投标信用档案管理,规范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制定广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管理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的各项前期工作,切实推进水利工程进入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招标投标工作进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