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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查看:216

核心提示:湟水干(支)流扎马隆断面、西钢桥断面、新宁桥断面、报社桥断面、南川河老幼堡断面、七一桥断面、北川河峡门桥断面、塔尔桥断面、桥头桥断面、新宁桥-大通断面、润泽断面、朝阳桥断面、沙塘川河沙塘川桥断面及小峡桥断面共14个断面水质状况月报和自动站监测周报由西宁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网上公开。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青环发〔2013〕593号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公开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环境保护局,海东市环保城管局,海北州环保林业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办〔2013〕8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就全省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西宁市、海东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

由西宁环境保护局、海东市环保城管局负责,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公开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实时监测数据信息,主要包括监测点位、AQI指数、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省环境信息中心做好适时发布平台技术支持工作。

(二)各州府所在地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

各州府所在地城镇的环境空气质量日报信息,主要包括监测点位、AQI指数、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由所在地州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日报数据、月报数据、年报数据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在网上发布平台公开。

(三)湟水河重要断面水质状况信息公开。

流域相关各州、市对境内主要断面(详见附表)及时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基本项目共24项开展监测工作,按时公开水质类别、超标污染物和超标倍数等信息。其中,湟水金滩断面以上(含金滩断面)水质状况月报和自动站监测周报(只公布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浓度)由海北州环保林业局负责组织网上公开。金滩断面是省对海北州考核断面,其水质自动站实时监测数据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在网上发布平台公开。

湟水干(支)流扎马隆断面、西钢桥断面、新宁桥断面、报社桥断面、南川河老幼堡断面、七一桥断面、北川河峡门桥断面、塔尔桥断面、桥头桥断面、新宁桥-大通断面、润泽断面、朝阳桥断面、沙塘川河沙塘川桥断面及小峡桥断面共14个断面水质状况月报和自动站监测周报由西宁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网上公开。小峡桥断面是省对西宁市考核断面,其水质自动站实时监测数据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在网上发布平台公开。

湟水干流湾子、老鸦峡口、民和桥断面及支流沙塘川的三其桥断面、大通河峡塘断面,黄河干流官亭(大河家)断面共计6个断面水质状况月报由海东市环保城管局负责组织发布。其中民和桥断面为国家对青海省和省对海东市考核断面,其自动监测站实时数据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在网上发布平台公开。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度水质状况、监测状态等信息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发布。其中西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相关信息由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网上发布,并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述各考核断面除自动监测站外,上、下游相邻地方市、州级环保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调,组织监测部门同时进行月报监测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应加强技术指导、质控管理、实验室间比对和协调,避免出现同一交接断面水质数据相互矛盾等问题发生。

二、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的几项要求

(一)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已经从2013年元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海东市环境空气质量包括空气质量日报、实时数据等信息,从2014年3月10日起网上公开。各州府所在地城镇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数据从2014年3月10日起网上公开,月报数据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4年1月1日起网上公开。

(二)湟水干(支)流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月报)和水质自动监测周报从2014年元月1日起按要求向社会公开。由当地环保行政主管组织发布信息的,发布平台可以是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市州级政府门户网、电视台或当地有广泛影响的报纸。各地应切实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规范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日报或西海都市报上的信息发布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实施。

(四)在网站上的信息发布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省环保厅授权(青环发〔2013〕43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发布。

(五)对未按要求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的,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湟水干流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

2、北川河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

3、沙塘川河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

4、南川河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

5、黄河干流、湟水支流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

6、青海省重点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公开点位一览表

2013年12月26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信息中心。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印发

附件1

湟水干流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

第1页 共10页

序号

点位

名称

(区)

名称

断面

(点位)

属性

水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水质

目标

所在

河流

(湖库)

断面

(点位)

所在流域

经度

纬度

监测

工作

要求

1

金滩

海晏县

对照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湟水河

湟水干河

101

03

56

36

50

49

省对海北州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数据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及手工监测月报由海北州环境监测站负责

附件1

湟水干流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续)

第2页 共10页

序号

点位

名称

(区)

名称

断面

(点位)

属性

水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水质

目标

所在

河流(湖库)

断面

(点位)

所在流域

经度

纬度

监测工作

要求

2

扎马隆

湟中县

对照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III

湟水河

湟水干流

101

26

1

36

39

36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水质监测及月报

3

西钢桥

城北区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III

湟水河

湟水干流

101

40

24

36

39

36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水质监测及月报

4

新宁桥

城西区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IV

湟水河

湟水干流

101

40

22

36

39

9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水质监测及月报

5

报社桥

城中区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V

湟水河

湟水干流

101

46

52

36

37

58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水质监测及月报

附件1

湟水干流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续)

第3页 共10页

序号

点位

名称

(区)

名称

断面

(点位)

属性

水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水质

目标

所在

河流

(湖库)

断面

(点位)

所在流域

经度

纬度

监测工作

要求

6

小峡桥

西宁市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湟水河

湟水干流

101

55

42.21

36

33

25.52

省对西宁市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数据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手工监测及月报由西宁市环境监测站分别监测

7

湾子桥

平安县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湟水河

湟水干流

102

11

7.5

36

29

12

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海东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附件1

湟水干流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续)

第4页 共10页

序号

点位

名称

(区)

名称

断面

(点位)

属性

水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水质

目标

所在

河流(湖库)

断面

(点位)

所在流域

经度

纬度

监测工作

要求

8

老鸦峡口

乐都县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湟水河

湟水干河

102

41

19.1

36

21

49

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海东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9

民和桥

民和县

对照

(出省)

控制

(境内)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湟水河

湟水干河

102

50

7.8

36

20

11.4

国家对省、省对海东市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实时数据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手工月报监测数据由海东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附件2

北川河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

第5页 共10页

序号

点位

名称

(区)

名称

断面

(点位)

属性

水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水质

目标

所在

河流

(湖库)

断面

(点位)

所在流域

经度

纬度

监测工作

要求

1

峡门桥

大通县

对照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北川河

湟水支流

101

34

11

37

4

15

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大通县环境监测站负责

2

塔尔桥

大通县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北川河

湟水支流

101

38

5

36

59

40

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大通县环境监测站负责

3

桥头桥

大通县

对照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北川河

湟水支流

101

41

4

36

55

45

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大通县环境监测站负责

附件2

北川河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续)

第6页 共10页

序号

点位

名称

(区)

名称

断面

(点位)

属性

水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水质

目标

所在

河流(湖库)

断面

(点位)

所在流域

经度

纬度

监测工作

要求

4

新宁桥-大通

大通县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III

北川河

湟水支流

101

45

53

36

49

58

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大通县环境监测站负责

5

润泽

大通县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III

北川河

湟水支流

101

46

00

36

44

56

为西宁市对大通县考核断面,实施月报监测,由西宁市环境监测站负 责

6

朝阳桥

城北区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III

北川河

湟水支流

101

45

50

36

38

30

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西宁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附件3

沙塘川河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

第7页 共10页

序号

点位

名称

(区)

名称

断面

(点位)

属性

水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水质

目标

所在

河流

(湖库)

断面

(点位)

所在流域

经度

纬度

监测工作

要求

1

三其桥

互助县与西宁市城东区交界

对照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III

沙塘川河

湟水支流

101

52

50

36

37

00

为海东市对互助县考核断面,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海东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2

沙塘

川桥

城东区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III

沙塘川河

湟水支流

101

52

31

36

34

32

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西宁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附件4

南川河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

第8页 共10页

序号

点位

名称

(区)

名称

断面

(点位)

属性

水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水质

目标

所在

河流

(湖库)

断面

(点位)

所在流域

经度

纬度

监测工作

要求

1

老幼堡

湟中县

对照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III

南川河

湟水支流

101

37

28

36

30

8

为西宁市对湟中县考核断面,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西宁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2

七一桥

城西区

控制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III

南川河

湟水支流

101

46

39

36

37

48

实施水质监测月报由西宁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附件5

黄河干流、湟水支流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断面一览表

第9页 共10页

序号

点位

名称

(区)名称

断面

(点位)

属性

水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水质

目标

所在

河流

(湖库)

断面

(点位)

所在流域

经度

纬度

监测工作

要求

1

大河家(官亭)

民和县

控制

(出省)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黄河

黄河干流

102

45

31.8

35

50

26.6

出省境断面,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海东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2

大通河峡塘

互助县

控制

(出省)

非集中饮用及农业用水

大通河

湟水支流

102

25

18.6

37

0

33.8

实施水质月报监测,由海东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附件6

青海省重点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公开点位一览表

第10页 共10页

序号

所在地

(市、州)

点位

名称

县(区)

名称

监测项目

地理位置

监测工作

要求

信息发布要求

经度

纬度

1

西宁市

市环境监测站

城西区

SO2、NO2、CO、O3、PM10、PM2.5

101°

44′

53″

36°

38′

34″

由所在地监测站负责自动站的监测运行维护及数据传输工作

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时发布

四陆医院

城东区

101°

50′

03″

36°

34′

55″

第五水厂

湟中县

101°

42′

28″

36°

41′

12″

省医药仓库

城北区

101°

44′

55″

36°

41′

32″

大通县城

大通县

SO2、NOX、CO、O3、PM10

101°

40′

40〃

36°

56′

39〃

按环境空气质量旧标准网上发布,待监测项目补充完善后按新标准发布

湟源县城

湟源县

101°

15′

37〃

36°

40′

57〃

湟中县城

湟中县

SO2、NOX、PM10

101°

34′

12〃

36°

29′

49〃

城南新区

城南新区

101°

42′

24〃

36°

32′

43〃

西宁宾馆

城中区

SO2、NO2、CO、O3、PM10、PM2.5

站点通过验收后于2014年3月10日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网上发布

海湖新区

城西区

2

海东市

平安县环境监测站

平安县

SO2、NOX、CO、O3、PM10

102°

06′

31″

36°

29′

59″

按环境空气质量旧标准网上发布,待监测项目补充完善后按新标准发布

乐都区环保局

乐都区

SO2、NO2、CO、O3、PM10、PM2.5

102°

23'

48.3"

36°

28'

27.9"

由所在地监测站负责自动站的监测运行维护及数据传输工作

2014年3月10日起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网上实时发布

3

海西州

海西州德令哈市幼儿园

德令哈市

SO2、NOX、PM10

97°

22′

23〃

37°

22′

31〃

按环境空气质量旧标准网上发布,待监测项目补充完善后按新标准发布

4

海北州

海北州环境监测站

西海镇

SO2、NOX、CO、O3、PM10

100°

54′

16″

36°

57′

13″

5

海南州

海南州共和县州政府

共和县

100°

37′

27.7〃

36°

17′

11.70〃

6

黄南州

黄南州隆务镇河东宾馆

隆务镇

102°0

01′

11.8″

35°

30′

36.6″

7

玉树州

玉树州环境监测站

结古镇

97°

00.453′

33°

0.202′

8

果洛州

果洛州环境监测站

大武镇

100°

15′

22″

34°

28′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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