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和《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财办[2011]36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厅实际,我厅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桂财法[2012]9号
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和《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财办[2011]36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厅实际,我厅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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