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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农村科技培训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3  来源:广西省科学技术厅   查看:217

核心提示: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自治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于2013年9月开展了2014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农村党员和农民工科技培训”课题预申报工作。广西科学活动中心是本课题的总牵头单位,各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是市科技局,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培训工作。包括培训期数、培训专题和培训人数等。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自治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于2013年9月开展了2014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农村党员和农民工科技培训”课题预申报工作。在组织专家对预申报课题评审基础上,我厅决定组织基本符合立项要求的候选课题进行正式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承担单位及相关要求

广西科学活动中心是本课题的总牵头单位,各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是市科技局,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培训工作。课题负责人(即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和课题实施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不应有主持的逾期未验收的2001-2012年项目(课题),以及被终止(撤销)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累计达到2项。

二、申报书内容及要求

(一)分别阐述开展农民工、农村党员适用就业创业技能和农业专业技术骨干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期数、培训专题和培训人数等。农民工、农村党员适用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人数不低于500人次,每期30人以上,10期以上;农业专业技术骨干培训,全年培训人数不低于500人次,每期30人以上,10期以上。

(二)每个市申报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经费预算要合理。自治区补助的经费主要用于老师课酬、培训场地租金和教材资料费等。

(三)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相关材料。

三、课题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桂科计字〔2013〕179号要求办理。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科技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受理期间受理点的联系电话:0771-5595373。

四、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书》

(二)开展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1. 2012年7月~2013年7月的科技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农村党员培训的工作总结。

2. 能证明或说明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并在立项、资金、政策上给予科技培训工作的支持的相关文件。

3. 能有效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开展科技培训工作的案例。

4. 培训工作任务完成表。

联系人:董颖聪 电 话:0771-2618755

附:培训工作任务完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10月12日

相关下载:

关于申报2014年农村科技培训课题的通知.doc

附:培训工作任务完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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