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引导票据票证印刷企业逐步实施绿色印刷,鼓励印刷企业贯彻执行绿色印刷标准,推动票据票证印刷品实现绿色印刷。不断加强对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的质量检查。从2014年开始,要专门组织票据票证绿色印刷的专项质量检查,特别是对开展自我声明试点的票据票证印刷企业加强抽查检测,确保印刷企业真正达到绿色印刷标准。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省质检站:
票据票证印刷是我国印刷业的特殊领域,直接涉及税收、金融、商业等国民经济运行安全。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是拓展绿色印刷实施领域、推动我省印刷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的通知》(新出联[2013]9号)的要求,根据《关于实施绿色印刷的公告》(2011年第2号)的部署,现将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目标
(一)实施范围。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的范围包括税务发票、财政票据、海关单据、银行票据和其他商业票据等各类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
(二)实施目标。引导票据票证印刷企业逐步实施绿色印刷,鼓励印刷企业贯彻执行绿色印刷标准,推动票据票证印刷品实现绿色印刷。从2013年起,各地要开始在票据票证领域宣传推广绿色印刷;到“十二五”期末,政府采购的票据票证印刷品基本实现绿色印刷;引导和鼓励其他各类票据票证逐步实现绿色印刷。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国家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工作在2013年“绿色印刷宣传周”正式启动。我省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设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并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学习和宣传《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二部分商业票据印刷》(HJ2530-2012),对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试点推广阶段。从2014年开始,各市(地)、省森工、省农垦、哈铁路局各系统要引导票据票证印刷企业实施绿色印刷。有条件的市和企业要针对政府采购的票据票证印刷品率先进行绿色印刷试点;鼓励和引导骨干票据票证印刷企业通过自愿申请第三方认证或自我声明等途径,达到票据票证绿色印刷标准;不断加强对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的质量检查。
(三)逐步完成阶段。到“十二五”期末,政府采购的税务发票、财政票据、海关单据和银行票据等票据票证基本实现绿色印刷;引导和鼓励其他各类票据票证逐步实现绿色印刷。票据票证绿色印刷的检测体系、认证制度和自我声明制度基本建立,淘汰一批落后的票据票证印刷产能。
三、工作任务
(一)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统筹推进票据票证绿色印刷实施工作。
(二)环境保护部门要制定并颁布绿色印刷等相关标准、技术政策,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环境监管,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和其他主要污染物的排放。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省新闻出版局要建立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自我声明制度,积极推进自我声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自主承诺质量安全责任、诚实守信。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自我声明的具体要求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执行。要积极探索政府鼓励推进绿色印刷的优惠措施、行业协会搭建实施平台、检测机构检测监督的绿色印刷自我声明体系。
(四)印刷产品检测机构要将票据票证绿色印刷质量检测和检查纳入重点工作。要为票据票证绿色印刷认证或者自我声明提供完善的产品检测服务。从2014年开始,要专门组织票据票证绿色印刷的专项质量检查,特别是对开展自我声明试点的票据票证印刷企业加强抽查检测,确保印刷企业真正达到绿色印刷标准。
(五)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者自我声明实现绿色印刷的票据票证印刷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绿色印刷标准,积极采用绿色环保的印刷设备和原辅材料,调整完善生产工艺与流程,确保票据票证印刷品符合质量要求。
四、监督处罚
(一)通过绿色印刷认证的票据票证印刷企业未按标准及认证要求印制票据票证的,由认证机构对其认证证书做出处理并公布;通过绿色印刷自我声明的票据票证印刷企业未按标准印制票据票证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各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企业收取涉及绿色印刷的任何费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绿色认证为借口,向申报企业 “勒、拿、卡、要”,违反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省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工作顺利推进实施,省新闻出版局、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建立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通过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有关工作内容、通报各市(地)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力量督促检查。
组 长:赵勤义(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组长:曹 敏(省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李北松(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高玉学(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王晓峰(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处处长)
王忠伟(省环境保护厅科技处处长)
冯 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于 斌(省新闻出版行业质量检测和职业技能鉴定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实施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主 任:曹 敏
副主任:王晓峰
成 员:陈伟章、于 斌、王晓非、李彦熹
联络员:陈伟章(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处副调研员)
王茂林(省环境保护厅科技处副处长)
冯 涛(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
各地要参照省里的模式,加强对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宣传绿色印刷,提高企业和公众对开展绿色印刷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对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领导小组将对各地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工作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票据票证绿色印刷推广有力的市(地)给予表扬。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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