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全区财政收入主要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财政收入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支出方面,继续强化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按期通报财政支出进度情况、强化财政支出进度考核等措施,特别是逐旬逐日跟踪落实自治区本级大额专项资金的下达及支出情况,督促预算单位以及各地财政部门提高预算支出效率。县级财政活力不断增强。
2013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打造“五个财政”为抓手,全面贯彻“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工作要求,千方百计抓收支,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在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财政收支实现了平稳良好运行。
一、2013年1-11月全区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区组织财政收入1751.25亿元,同比增长11.3%;其中,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44.06亿元,完成预算的93.5%,同比增长13.7%。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77.92亿元,同比增支235.3亿元,增长9.6%。
全区财政收入主要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财政收入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二是地方非税收入比重同比有所下降。三是大部分地市财政收入实现增收。全区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财政支出增速持续回升,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二是财政支出进度总体偏慢,但快于上年同期。三是财政支出重心下移,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发展动力。
二、2013年主要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预算收支执行管理。收入方面,针对2013年严峻复杂经济形势对财政增收的不利影响,自治区财政厅从年初就狠抓财政收入组织工作,认真研判我区财政经济运行走势,确保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强化财政收入目标考核,在全面深入分析财政收入增减因素及各地各部门增长潜力的基础上,及时分解落实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并明确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召开专题分析会议,了解各地收入完成情况,查找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确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应对预案和措施。科学把握财政收入进度,采取按月通报、加强财税部门协作和开展财政收入工作督查等措施,确保全区财政收入圆满完成。支出方面,继续强化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按期通报财政支出进度情况、强化财政支出进度考核等措施,特别是逐旬逐日跟踪落实自治区本级大额专项资金的下达及支出情况,督促预算单位以及各地财政部门提高预算支出效率。对各市和区直部门实行支出通报制度,增强各市之间的“比学赶超”意识,增强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加快支出进度。
(二)多项措施促经济发展保稳促转。2013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灵活运用财政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转型发展。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119.35亿元,支持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西江经济带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筹措安排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治区资金安排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资金,进一步推进西江黄金水道项目建设。通过技改资金投入和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促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筹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旅游兴桂战略。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和技术改造,着力加强国家产粮大县和自治区粮源基地县建设。与此同时,更加注重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和创新支持方式方法来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切实加大对民生和基层支出。2013年以来,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全区财政坚持树立政府过“紧日子”但不能“紧”民生的理念,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解决好关系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切实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确保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到各项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最急需的地方。1-11月,全区财政民生支出合计完成2006.5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4.9%,其中,为民办实事资金累计拨付523.11亿元,有力推进了社保、健康、教育、强基、安居、土地整治、农补、文化、生态、通畅等惠民工程的实施。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在及时研究制定“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资金筹措分配方案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自治区本级通过新增财力安排、调整支出结构、整合部门专项资金、接受社会公益捐赠等办法筹措资金,扎实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此外,1-11月,自治区本级支出占比由上年同期的21.7%下降到20.5%,减少1.2个百分点;县级支出占比由上年同期的45%上升到45.7%,提高0.7个百分点;县级财政活力不断增强。
(四)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2013年以来,区直本级压减一般性支出1.33亿元,其中“三公”经费压减2660万元,由财政厅收回后统筹安排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对区直各部门压减的预算指标,以后年度均不再恢复安排,并以压减后的规模作为以后年度测算安排的基础。另外,对一批超标公务用车进行了集中处理,目前全区认定的超标车辆处理已全部完成;对全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标准、编制核定、购置审批、经费预算、日常使用和纪律监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将车辆购置定编审批权下放到各市设区市,确定下达了各市2013年购置配备车辆数量控制指标,确保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到位。
(五)采取有效措施激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清理了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两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对资金管理办法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也将收回总预算后统筹安排。目前,已对区直部门和各市县做好清理和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的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力度,优先安排和清理消化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力争2013年底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比上年下降20%以上。此外,积极开展清理对外借款工作。全区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财政对外借款,加大财政借款催还、消化力度;加强借款清理力度,进一步核实已清查的对外借款,加大催收力度,确保借款及时归还到位;严格控制新增对外借款,加强借款的风险效益评估,建立完善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职责。
(六)深入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切实简化财政行政审批手续。根据自治区简政放权要求,财政厅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较第五次清理减少了40%,将“公务用车定编审批及定编证年审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市、县财政局审批。同时对各项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便民政务项目的工作规范、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和审批流程等“八公开”要素进行逐项清理,并按照自治区简化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压缩承诺办结时限四分之一的要求,逐项编制操作规范和流程图。二是完善对下财政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要求,将2013年财政年终结算项目直接批复到市县;及时研究出台2013年自治区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自治区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并据此分别下达补助资金,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印发《广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三年规划(2013-2015年)》,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并且正式启动了广西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印发《广西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库——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初步构建了专门服务于广西预算绩效管理,较为科学、适用的分级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确立。制订了《2013年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能力和水平,推动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公开。2013年2月,自治区财政厅向社会公开了全区和自治区本级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报告,指导100个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算。五是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对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风险测算分析,全面评估我区现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并督促部分债务高风险地区制定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情况的监控,积极配合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对我区国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主权外债等政府性债务情况的审计,摸清我区政府性债务规模和结构状况,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六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积极推进我区财政国库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全区县区级和乡镇级国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有序的试点和推进,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已由预算内资金逐步扩展到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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