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调研的函》(教师司〔2013〕111号)要求,请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情况调查表》(含副校级)数据填报工作(详见附件)。统计表格可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www.gxedu.gov.cn)。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调研的函》(教师司〔2013〕111号)要求,请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情况调查表》(含副校级)数据填报工作(详见附件)。各县(市、区)于1月18日前报至各市教育局汇总,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职学校于1月21日前报至我厅师范教育处。统计表格可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www.gxedu.gov.cn)。联系人:潘宇,电话:0771—5815208,邮箱:sf0771@163.com。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情况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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