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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路面)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1-16  来源:浙江交通   查看:371

核心提示:2014-01-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1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也为本项目的发包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点设在改建的104国道桩号约1873+760处,起点桩号K0+000,下穿温州瓯江过江通道(即诸永高速公路温州延伸段),建桥跨越后江水库后穿越后江隧道,然后沿着温州过江通道东侧并行至罗溪,下穿甬温铁路,利用已建的绕城高速公路虹三分离桥上跨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再基本利用虹三线老路进行拓宽,经过黄岙、卢田、箬隆、东岸,下穿诸永高速,再经过观下村,终点在李浦与上塘跨江大桥李浦侧平面交叉,终点桩号为K15+300,其中断链0.054m,路线总长15.246Km,其中K1+365~K2+300段长0.935km与温州过江通道并行,另行实施。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其中罗溪村下穿甬台温铁路受限路段(主要为K2+590.17~K4+972.67段)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采用8.5m。
本次路面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
即第03标段:K0+000~K1+365、K2+300~K15+300段共长14.311公里(其中断链0.054m)的路面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主要内容:级配碎石垫层约17.6K㎡、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约129.6K㎡、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约140.6K㎡、厚40m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约147.7K㎡、厚50m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约3.5K㎡、厚60m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约147.7K㎡、粘层约149K㎡、封层+透层约139K㎡、路缘石及路肩等。
计划工期为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应与上述名录相符。
3.4 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均不退。
4.3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办理好投标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办理事项请登陆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供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含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所有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招标文件当月的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购买招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同时在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县前西路287号(新法院大楼北面)
邮政编码:325100
联系人:周益新
电 话:0577-57665521
传 真:0577-576655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310014
联系人:汪琪、章金亮
电 话:0571-85867390
传 真:0571-86727563

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4年1月16日

路面施工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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