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并受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委托,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予以公示。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0311-87904537附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并受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委托,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予以公示。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可点击“河北建设网主页→通知公示栏”即可查询。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27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或厅行政审批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咨询。
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0311-87904537
行政审批办公室 0311-87908207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14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