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现将拟更名企业名单对外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名单中企业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京科发【2014】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以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要求,拟准予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更名(见附件)。
现将拟更名企业名单对外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名单中企业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2013年度第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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