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内建建﹝2004﹞139号),在企业申报、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查核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合格525名,现予以公示。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李春梅等525名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内建建﹝2004﹞139号),在企业申报、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查核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合格525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2014年1月2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中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持有异议,均可以以实名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反映。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邮编:010055
电话:0471-6944795
附件:首次2014.01.15.doc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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