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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锐迪新材料有限公司辐照中心退役项目终态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4-01-0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查看:243

核心提示:退役场址无放射源遗留。三、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出具的《中山市锐迪新材料有限公司辐照中心退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粤环辐验监字〔2012〕第B072G号)表明,该项目退役过程中,未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产生放射性影响;该退役项目终态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该退役场址可以无限制开放使用。环境保护部。

中山市锐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辐照中心退役项目的验收申请》(中锐〔2013〕字第3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终态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辐照中心位于中山市东区起湾道北起湾化工区,拥有1座设计装源活度1.85E+16Bq(50万居里)的动态钴-60辐照装置,于2009年停止使用,实施场所退役,拟无限制开放使用。我部已对该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环审〔2013〕109号)。

二、该项目台账记录中的19枚钴-60放射源已于2009年5月转移至保定核力源辐照有限公司使用,1枚铯-137校验源由广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所有放射源去向清晰。退役场址无放射源遗留。

三、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出具的《中山市锐迪新材料有限公司辐照中心退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粤环辐验监字〔2012〕第B072G号)表明,该项目退役过程中,未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产生放射性影响;项目完成后,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辐射剂量处于本底水平,退役场址已达到无限制开放的要求。

四、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该退役项目终态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该退役场址可以无限制开放使用。

环境保护部

2013年12月30日

抄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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