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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水电科学开发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4-12-08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查看:188

核心提示:◎有序推进阿坝东部、阿坝北部、绵阳、甘孜中东部、甘孜南部、凉山、雅安等7个资源集中区域水电集群发展。严格水电规划和项目审批,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原则,严格河流水电规划,严格控制生态敏感区域水电开发,除无电地区且电网不能覆盖的,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小水电外,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建设小水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水电科学开发的指导意见》


◎加快建设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基地

  ◎有序推进阿坝东部、阿坝北部、绵阳、甘孜中东部、甘孜南部、凉山、雅安等7个资源集中区域水电集群发展

  ◎打造嘉陵江、岷江中下游2个电航通道

  日前出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水电科学开发的指导意见》提出,按“流域化、基地化、集群化”总体思路,加快建设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基地,有序推进阿坝东部、阿坝北部、绵阳、甘孜中东部、甘孜南部、凉山、雅安等7个资源集中区域水电集群发展,积极打造嘉陵江、岷江中下游2个电航通道,形成“三江七片两线”的水电基地基本格局。《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全省水电装机容量达6700万-7000万千瓦,2020年达9000万-9500万千瓦,建成全国重要水电基地。

  我省还将科学合理、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严格水电规划和项目审批,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原则,严格河流水电规划,严格控制生态敏感区域水电开发,除无电地区且电网不能覆盖的,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小水电外,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建设小水电。制订出台配套措施,妥善解决小水电历史遗留问题。

  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我省将组建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四川能源监管办参加的联合执法组,在每年枯水季节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及环境保护检查。

  在移民方面,我省将探索创新农村移民社会保障安置、逐年货币补偿安置等安置模式,研究探索符合民族地区水电移民工作特点的政策措施。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研究建立水电移民后续发展专项基金,加快实施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记者 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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