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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报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查看:370

核心提示:一、加强领导。选派支教教师信息报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促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持续开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报送内容。附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3-2014年度选派教师情况统计表教育厅三区教师计划信息表2013.xls.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盐池县、兴庆区、灵武市、平罗县、红寺堡区、沙坡头区、中宁县教育局、财政局:

为加强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指导管理,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2013年起建立选派支教教师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选派支教教师信息报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促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持续开展具有重要作用。有关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报送有关信息。

二、报送内容

本地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3-2014年度选派教师情况表(详见附件)。

请上述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五部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实施方案》(宁教民[2013]53号)下达的教师名额,于2013年8月23日前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教师信息报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财政厅教科文处,纸质材料需要同时加盖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公章。

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王淑萍    联系电话: 0951-6026326 

电子邮箱:466532295@qq.com

财政厅教科文处:  马  莉    联系电话: 0951-5069382 

附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3-2014年度选派教师情况统计表教育厅三区教师计划信息表2013.xls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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