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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纪组发〔2014〕2号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云群办《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4  来源: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   查看:591

核心提示: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要组织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填写《云南省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承诺报告》,《机关(组织)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情况报告》以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名义填报,并于1月13日前,将以上两个报告报送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云环纪组发〔2014〕2号

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规范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云群办《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纪委《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云纪通〔2013〕22号)、云群办《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云群办〔2013〕39号)转发你们,望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涉及《规定》第二条相关事宜的,要按照《规定》第六条所列程序进行办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要组织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填写《云南省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承诺报告》,《机关(组织)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情况报告》以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名义填报,并于1月13日前,将以上两个报告报送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环境保护厅纪律检查组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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