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服务  质量监督检验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  来源:天津市教育局   查看:213

核心提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委、市计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等六部门拟

定的天津市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地区】天津市

【失效日期】

【颁布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0.05.29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2000.05.29

【正文】 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委、市计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全文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津党发〔1999〕40号),努力使我市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3年基本实现后勤社会化的目标,现制定我市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大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多元筹资、社会力量融资等社会化方式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由社会第三产业和从学校剥离出来的后勤企业共同承担学校后勤工作,实现高校后勤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促进我市高等教育加快发展。

从我市高校实际情况出发,逐步放开高校后勤市场,引进社会力量办后勤,将高校原有后勤机构改制、重组为跨校际的专业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并逐步融入社会第三产业,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承担、高校选择的适应我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多元化、市场化后勤保障新体系,为我市教育事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改革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基本实现全市高校后勤社会化。具体指标是:

(一)学校各类生活后勤都要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规范分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后勤企业,并逐步以转制、托管、联办、连锁、并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融入社会第三产业,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

(二)全面引进竞争机制,全方位开放后勤市场。实现学生宿舍公寓化和物业管理,重点建设好100万平方米高标准大学生公寓。学生就餐由社会专业化餐饮企业和高校组建的企业化实体共同承担,完成全市高校食堂的标准化改造。高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及一批学校后勤行业也要逐步交由社会专业化公司管理。

(三)为满足学校发展再新建的各类后勤设施都要采用社会化方式进行管理。

三、改革重点

(一)管理体制改革

学校组建精干的后勤保障管理机构,列入学校行政编制,行使学校管理职能。同时,将校内属于生活后勤服务的机构、人员、设施统一归口,成建制规范分离出学校行政系统,组建经济实体,并按照规模效益和集约经营的原则进行转制、重组,实行企业化管理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机制。各学校应因校制宜,勇于创新,积极推进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尽快改变后勤管理的传统模式,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管理后勤。将对后勤的拨款改为服务收费,把“暗补”变为“明补”。

(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规范分离的后勤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实行新机制;新人新办法,进入企业化”的原则,进行人事用工制度改革。新组建的经济实体,要打破干部、工人界限,统称为企业职工。在工人岗位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在管理岗位的实行聘任制,减员增效,形成能干能工、能上能下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实行全员企业工资制,建立保留档案工资加绩效津贴的效益工资制,形成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和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改制后招聘进入后勤经济实体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其工资、福利均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首轮社会化改革实行聘任制的后勤人员,凡两次未被聘用的,为企业待岗人员,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在改革中接近法定退休年龄5年的和老弱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采取内部退休(或退养)的办法,待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按规定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三)产权制度改革

规范分离的后勤实体,实行学校国有资产所有权与后勤企业使用权的分离,做到资产明晰、权责明确、分类租赁、保值增效。鼓励按照有利于后勤社会化的原则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托管、租赁,条件成熟的可以实行引进、联合、股份制、资产划转等多种形式的资产重组。

(四)学生生活后勤改革

学生生活后勤改革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点。对新建的学生宿舍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应坚持主要依靠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金的方针。政府区别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所有学生宿舍及其他学生生活后勤服务设施,都要采用新机制经营、管理。

四、政策措施

(一)新建学生宿舍及其他后勤生活服务设施,要统一规划,专项从快审批,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校外建设的学生公寓及其他生活服务设施,享受校内同类建设项目相同的优惠政策(详见附件)。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项目所需的银行贷款,金融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区别情况,适当贴息。

(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为保证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目标的实现,应加快进行后勤服务基础设施的维修与改造,所需资金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市属高校后勤服务基础设施的维修与改造,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规划方案,分3年实施。高校供水、供气改造,市有关部门免收增容费。

(四)为启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扶持规范分离的后勤企业发展,3年内学校可减免企业上缴利润。学校投入的日常经费分别按照相应的行业性质,采取物业管理、维修工程预算竞标及任务定额承包机制等方式核算。对非经营因素出现的政策性亏损企业,学校可适当给予支持。校内外后勤企业所使用的学校基础设施,3年内可实行零价或低价租赁。

五、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对高校后勤改革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后勤改革纳入城市综合体制改革、经济建设发展规划以及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之中,推动全市高校实施后勤改革,并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

(二)切实加强对高校后勤改革的组织协调。市教委要采取分类指导、典型引路、行政督导等措施,推进高校后勤改革;培育服务教育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体系,采取多种形式,规范分离学校办社会、学校办后勤的职能;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高校后勤改革的进展情况。

(三)切实抓好高校后勤改革的具体实施。各高校要将后勤改革方案和进程安排报市教委审批后实施。各高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后勤改革工作,把后勤改革纳入学校整体改革的规划之中,并切实抓好实施工作。要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制订改革方案、实施步骤及相应的人事、财务、分配等政策,选配德才兼备的后勤领导干部充实后勤经济实体,为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施创造宽松条件,保证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切实加强高校后勤改革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高校后勤改革涉及社会各方面,也关系到师生、后勤干部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和全市政治经济的大局。宣传舆论、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各高校要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提供良好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

六、年度计划

(一)2000年的主要任务

在高校行政管理系统中重新组建高效、精干的机构;完成事业型后勤的企业化分离,组建经营服务实体;启动后勤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政策,抓好试点,完成后勤实体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建设。

制定大学生公寓建设的3年规划方案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建设33万平方米大学生公寓,改造三分之一校内学生宿舍,启动学生公寓物业管理。

完成全市学生食堂三分之一的改造任务,优化学生就餐环境。开放高校餐饮市场,引进有实力的社会餐饮企业进入高校,在3至5个食堂试点;建设6至8个学生超市。

(二)2001年的主要任务

高校后勤实体全面改制,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按照3年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完成大学生公寓建设任务,改造三分之一的校内学生宿舍;完成高校学生食堂的改造工程,高校学生供餐的三分之一由引进的社会餐饮企业承担。

将三分之一的高校自管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给社会同行业承担。

(三)2002年的主要任务

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过2至3年的运行,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之具有融入社会第三产业的竞争能力,形成高校后勤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体系,全市高校基本实现后勤社会化。

全部完成3年建设100万平方米大学生公寓的任务及校内学生宿舍的改造任务,实现学生宿舍公寓化物业管理。

附: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设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的实施办法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全文

我市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学生公寓建设社会化是指:在高校校园规划用地以外,由具有法人资格和一定资质的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以接受大学生住宿为目的而投资、建设并参与管理的一种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公益性行为。该行为在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得到政府的指导和政策扶持,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学校布局,统一规划和实施监督。

一、规划与建设

为满足我市高校持续扩大招生的需要,实现用3年时间达到在校大学生20万人的规模目标。根据我市高校校园实际土地使用面积,结合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确定我市高校学生宿舍建设规划目标为:用3年时间,新建100万平方米大学生公寓。

大学生公寓建设主要途径、办法及要求是:

(一)选择校区外适当地块集中进行建设。规划建设王顶堤、天拖南、理工学院南、城建学院东、财院南等5片大学生公寓,60余万平方米。

(二)利用校区周边可开发利用土地和规划列为教育发展预留地进行建设,以及通过置换、引资合作等方式对地点适宜仍具使用价值的建筑物进行修缮、改造后,作为大学生公寓使用,形成40万平方米左右大学生公寓规模。

(三)今后我市高校的新校址建设,其学生宿舍及后勤服务设施,必须实行社会化。现有大学校园内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学生宿舍。

二、建设标准及配套设施

新建大学生公寓区域内应包括住宿、餐饮、洗浴、文体活动、购物和管理用房等设施。在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大学生公寓建设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市高校学生住宿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8至10平方米。大学生公寓区域内分设强弱电系统,以满足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根据大学生公寓建设区域内住宿学生规模,建设餐饮、洗浴、娱乐、体育、服务、存车等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建设规模应占总建设规模的10%至15%。区域内绿地率应达到35%。

三、建设程序

(一)总体规划。市教委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生公寓项目建设工作。市教委会同市计委组织编写大学生公寓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及分年度实施意见,报市建委和市规划局审批后,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

(二)项目审批程序。大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经市教委审核同意后,由市计委批准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由土地开发商承接的建设项目,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会签同意后由市建委立项。审核内容包括:投资与承建方资信情况、大学生公寓建设合作各方全部有关协议(合同)、用地计划、投资来源和额度、建设规模和配套设施规模的核定与功能划分。

(三)项目建设。市教委负责组织项目扩初设计的审核、报批和申请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工作。大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建设项目甲方要将项目建设责任落实到人,设立责任岗。市教委对上述内容的落实实施监督。

四、优惠政策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对大学生公寓项目建设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公寓建设所需贷款,金融机构应给予积极的支持;

(二)大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所征用土地免缴土地出让金;

(三)3年内免缴规划管理费、质量监督费、招投标管理费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审核费;凡采用新材料的项目,墙改费按每平方米4元收取,砖混结构仍执行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

(四)免缴占用绿地补偿费、人防易地再建费,人防工程按有关规定自行配置;

(五)免缴自来水增容费;

(六)免缴施工污水处理费、渣土排放处置费和环保评估费;

(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大配套)享受我市危改优惠政策;

(八)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原则

(一)大学生公寓的建设和使用,是我市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大胆尝试,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按照经济规律运作,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导、社会承办、学校推荐、学生选择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大学生公寓的收费包括房地产开发折旧费和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应根据房屋结构、室内外配套设施和服务内容及质量等因素,由教育主管部门、建设部门在充分考虑大学生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并报市物价、财政部门批准。

(三)商业网点、娱乐、健身等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应以微利为原则,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六、管理办法

(一)大学生公寓必须实行物业管理。

(二)承担大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必须经市教委批准,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接受委托,承担大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

(三)要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单位、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大学生公寓物业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四)物业管理办法参照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1997〕97号)执行。

(五)物业管理企业应提供一定数量勤工俭学岗位。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2881s ( Load:0.0025s Init:0.0888s Exec:0.1762s Template:0.0206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9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