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服务  质量监督检验   正文

闽清县新任教师专项招聘考试面试考核(福州地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查看:597

核心提示:1、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面试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编写教案、面试及技能或操作测试时不得将课本、应聘资料等带入,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应聘人员应先集中休息室经身份核对、签到、将手机关机上交后抽签安排面试考核顺序。

一、面试时间:2014年1月18日

二、面试地点:福州第十九中学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面试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只能携带必备文具进入考室,不得将手机、传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编写教案、面试及技能或操作测试时不得将课本、应聘资料等带入,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

3、应聘人员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应聘人员应先集中休息室经身份核对、签到、将手机关机上交后抽签安排面试考核顺序。根据抽签序号安排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按休息室—编写教案室——面试室顺序单方向运行,不得中途逆向返回,不得与候考等其他人员接触。编写教案时间为1小时,要求用黑色水笔编写教案,并在规定位置填写岗位、组别及抽签的号码,面试结束须将教案上交。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含课堂片断教学、专家提问(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另加指定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所需用具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考生不必自行携带)。应聘人员不得在抽签序号牌、教案、技能或操作测试及面试时泄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准考证号码、毕业学校、专业及学历等个人信息。面试考核结束到主考室领回手机后即离开考场。随意离开考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应聘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以虚报、隐满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其考试结果无效。

闽清县教育局(转发)

2013年1月10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6886s ( Load:0.0025s Init:0.0244s Exec:0.5682s Template:0.0935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82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