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一)银地(挂)字[2013]-96号地块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要求在自治区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宁国土资交告字[2014]006号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银地(挂)字[2013]-96号属重新挂牌、银地(挂)字[2013]-101号属“三旧”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注:1. 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2.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的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一)银地(挂)字[2013]-96号地块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要求在自治区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二)银地(挂)字[2013]-101号地块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要求在银川市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暂定级(含暂定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在自治区内银川市以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三)银地(挂)字[2013]-101号地块竞买人须与银川市宗教事务局签订代建清真寺协议方可参加申请竞买。
(四)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pt.nxgtjy.nxgtt. gov.cn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银地(挂)字[2013]-96号地块竞得人与出让人银川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须与限价商品住房代建监管方(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签订《限价商品住房代建协议书》。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贺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65
2.出让人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1号房产大厦7层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951-6899762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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