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服务  质量监督检验   正文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  来源:西藏水利网   查看:230

核心提示: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三、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表》,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4份,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3份;2.水利厅各下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集、审核后统一上报,个人自行上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我区水利事业专业技术人才可持续发展,现将报送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度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定于2013年9月15日左右进行,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务必于2013年9月1日前报自治区水利厅政工人事处。
    二、申报人员的政治要求
    热爱祖国、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水利事业和本职工作,勤于钻研,讲团结、讲协作、讲原则,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大是大非面前,同党中央、区党委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三、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表》,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4份,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3份;
    2.高级职称委托评审人员需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委托评审函1份;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西藏水利网《关于下发自治区水利厅系统高、中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规范的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报送的评审材料需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凡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的内容、格式、份数、装订等与藏水人〔2012〕38号文件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水利厅各下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集、审核后统一上报,个人自行上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评审费与评审材料一起交付。
    4.委托评审人员的评审结果由自治区水利厅政工人事处通知委托单位。
    5.申报人员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和电子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必须用光盘刻录后进行上报。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13年8月22日

联 系 人:刘晓娟
    联系电话:637307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doc
    《关于下发自治区水利厅系统高、中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规范的通知》.doc
    《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doc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2660s ( Load:0.0025s Init:0.0638s Exec:0.1792s Template:0.0207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81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