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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9  来源:江西省新闻出版局   查看:215

核心提示:一、工作要求。2.对新华书店及出版物总发行单位、供销社系统发行单位、邮政系统发行单位、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和具有出版物批发资质的发行单位、规模以上的出版物零售单位(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万元)实行全面调查;或从以上网站下载专用填报软件填报数据(适用于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网点多于1个的出版物发行单位)。

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江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3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3]38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年报统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此项工作。要切实贯彻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与年度核验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年度核验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统一部署,统计数据保持一致,同步实施。要加强内部的协调配合,明确分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统计年报工作的布置、落实和监督,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科学和及时,确保2013年全省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调查内容与方法

2013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采取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省局有关处室负责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复制业、出版物进出口、版权管理和版权贸易业实行全面调查。

(二)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印刷业、出版物发行业进行调查(出版物发行业中具有出版物批发资质的发行单位由省局出版物发行管理处负责进行调查):

1.对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规模以上(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实行全面调查;规模以下(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从事复印影印打印业务的个体经营者(单位)实行抽样调查。

2.对新华书店及出版物总发行单位、供销社系统发行单位、邮政系统发行单位、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和具有出版物批发资质的发行单位、规模以上的出版物零售单位(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万元)实行全面调查;规模以下(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200万元)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

3.有关操作方法、调查对象等具体事项详见附件3。

(三)对于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由其所在地设区市新闻出版局进行调查。其中营业收入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实行全面调查。

(四)各类新闻出版企(事)业调查单位应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报表、《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和《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个体经营者应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报表和《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表》。以上所列报表均进行网上填报。

(五)各类出版传媒集团(含报纸、期刊、图书出版,印刷,发行),应填报集团(合并)报表和集团本部的《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同时附上盖有集团公章的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报送的财务报表应为经过审计或其他财会程序产生的正式财务文件(如审计报告)中的原件或复印件,保证准确、真实、有效。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掌握的年度核验或统计年报数据填报本地区或本单位(部门)《2013年全省新闻出版产业单位数量汇总表》(附件1),并于2014年2月20日前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流程步骤

(一)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调查对象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选择“申报便捷通道”中的“新闻出版统计网上直报管理系统”,或者登录http://www.ppsc.gov.cn(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选择“在线直报”,进行在线直报;或从以上网站下载专用填报软件填报数据(适用于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网点多于1个的出版物发行单位)。

(二)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部门)统计数据的催报、审核和报送工作,进一步强化年度核验数据与统计年报数据的比对,确保数据一致。汇总、推断本地区、本单位(部门)总体情况,填写《江西省新闻出版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附件2),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对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我局将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相关地区、单位(部门)。各地区、各单位(部门)应对我局反馈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按照时间要求提供解释说明或提交改正数据,由我局重新审核、确认。

四、时间要求

(一)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业、出版物进出口以及版权管理和版权贸易统计年报,2014年1月20日前完成审核、报送。

(二)印刷、出版物发行年报统计(含抽样调查),2014年2月10日前完成审核、报送。

(三)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年报(含抽样调查),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审核、报送。

(四)各类出版传媒集团(含报纸、期刊、图书出版,印刷,发行),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审核、报送。

联系人:许鹏敏

联系电话:0791-86895351

电子邮箱:xupm@jxcbj.gov.cn

附件1:《2013年全省新闻出版产业单位数量汇总表》

2:《江西省新闻出版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

3:印刷业、出版物发行业抽样调查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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