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晋卫办医政函〔2014〕2号。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3〕46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山西省卫生厅。2014年1月9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晋卫办医政函〔2014〕2号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转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3〕46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厅
2014年1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国卫办医函467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