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做好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加强对职业教育对外合作的规划和统筹协调,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一)教育部国际司将通过教育部网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网等发布统计结果和有关信息。附件:1、市、县级用户信息表。
黔教办外〔2014〕6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阳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近接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欧〔2013〕1822号)。为做好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加强对职业教育对外合作的规划和统筹协调,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各教育局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使用好、管理好平台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平台的使作和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作用
通过汇集、分析我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的信息和数据,加强对职业教育对外合作的规划和统筹协调,推动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
二、平台的使作
(一)平台网址:www.cevep.cn ,点击"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平台".
(二)平台启用:平台于即日起试运行,2014年3月1日正式使用。
(三)平台功能:平台具有项目查询、统计和数据导出等功能。
(四)用户范围:系统设国家、省、市、县、学校五级账户(其中县级账户是否设立由省能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由上一级财户负责建立、管理下一级账户。其中,高职院校账户统一由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设立。
(五)用户名和密码:省级以下账户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逐步建立发放,2011年已经注册为"全国中欧职业教育国际合作项目统计"用户的单位,在负责人不变的情况下用户名密码不变。
三、填报说明
报表填写模板,有关指标说明和平台使用指南将在平台公布,请有关负责人在登陆平台后查阅。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教育局组织填写市、县级用户情况信息表(附件1)、院校用户信息表(附件2),于2014年1月12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袁媛,电话:5285917)。
(二)"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将于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期间进行。
(三)为确保"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有关负责人员的业务水平,教育部国际司将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开展系统使用培训工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组织好有关人员特别是有关院校负责人的培训,培训采取线下培训和线上培训两种方式(线上培训全部免费,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教育部国际司将通过教育部网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网等发布统计结果和有关信息。
(二)及时反馈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改进的建议。建议、咨询请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联系。
附件:1、市、县级用户信息表
2、院校用户信息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附件2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
(责任编辑:gzsedu_x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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