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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省县级以上病死动物无害化监管责任区域联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3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查看:212

核心提示: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7号)的有关要求,各市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划分了病死动物无害化监管责任区域,确定了联系人,我局现将各市上报的县级以上监管责任区域联系人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县级以上病死动物无害化监管责任区域联系人名单。

各市、绥中、昌图县畜牧兽医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7号)的有关要求,各市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划分了病死动物无害化监管责任区域,确定了联系人,我局现将各市上报的县级以上监管责任区域联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县级以上病死动物无害化监管责任区域联系人名单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2013年12月31日

  

【 附 件 】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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