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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9  来源:贵州省教育厅   查看:242

核心提示:本届大运会设本科院校组、体育院系组和专科院校组,竞赛项目为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定向越野、跆拳道12个比赛项目,同时举办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和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评选,开展大运会"优秀组织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评选等活动。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按照"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8〕19号)精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决定于2014年5月至8月举办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

本届大运会设本科院校组、体育院系组和专科院校组,竞赛项目为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定向越野、跆拳道12个比赛项目,同时举办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和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评选,开展大运会"优秀组织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评选等活动。请各高校于1月30日前完成报项工作。

希望各高校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育人为宗旨,突出学校特色,做好参加本届大运会的组队、集训和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论文撰写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本届大学生运动会办成"团结、奋进、文明、育人、安全、节俭"的盛会。

有关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和优秀案

例评选、"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的组织、评选办法另文通知。

附件: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2014年1月9日

联系人:宋桂红 电话:0851-5283676 13595101124

(责任编辑:gzsedu_x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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