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市经济和信息委、文物(文广新、文化遗产)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3﹞882号)要求,请你们抓紧组织相关单位开展2013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省经信委 省文物局。2014年1月14日。
各市经济和信息委、文物(文广新、文化遗产)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3﹞882号)要求,请你们抓紧组织相关单位开展2013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各市经济和信息委、文物主管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请于2014年2月17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省文物局(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十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联系人:省经信委装备处 谭清锰 电话:025-83398238 省文物局博物馆处 于新海 电话:025-84699895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3﹞882号) 省经信委 省文物局 2014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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